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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克雷桑犯规与韦世豪不同?解析严重犯规与暴力行为的区别

    犯规是指对球的侵犯而不是对人的侵犯,暴力是指对球或人的侵犯。虽然我不同意克雷桑的动作是严重犯规,但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是规则书上的两种认可。一般分为三个级别:粗心犯规、鲁莽犯规和严重犯规。暴力行为与非体育行为类似。说白了,严重犯规就是违反了跑动抢球的球门,但再差一点,球也没踢。暴力行为完全针对本人。如果离球太远,就不可能触到球。就等于把对手打倒在地。主要原因是韦世豪故意有目的的踢了目标人,因为邓瀚文是他们圈子里的异类,很难清理。在铲断的情况下,如果不小心被铲断伤到,则属于严重犯规;如果故意踢你,那就是暴力。克雷桑的反应是对方有犯规嫌疑时的反应,当然已经接近暴力,而韦世豪的行为则是突然的、纯粹的暴力。

    仔细观看回放,可以清楚地看到,克雷桑可能触到了皮球,而且他还踢到了对方的大腿,而不是要害部位。然而韦世豪离球太远,触不到球。他故意瞄准对方要害,将球踢出。被踢的人竟然跳了起来,可见这一脚踢得有多准,也有多痛。因此,韦世豪的行为是一种暴力行为,无异于一拳将对方打倒在地。比克雷桑的行为严重得多。但克雷桑身高1.9米,腿很长,球就在防守球员的身体正下方。确实有可能触到球,但他却偏了,就那么一点点。再看韦世豪,防守球员已经将球护在距离自己身体1米的地方。韦世豪绝对不可能触球。

    中立粉丝看完后非常开心。很多粉丝的评论都是睁着眼睛说谎。韦世豪肯定会吃到红牌,别洗了。那么外援就完全不可能触球了。不可能触球是指在不犯规的情况下不可能触球。即使外援腿长,穿过对方身体也是不可能碰到球的。球。而且,外援明显更加暴力,而韦世豪的则是非体育性质的报复或者发泄愤怒的行为,而且双方都是在比赛过程中发生的,所以别说程度不同,都是一样的。但当一名外国球员在哨声响起后推搡别人时,性质就不同了,甚至更糟。更何况他在判罚后还冲向裁判,导致冲突升级。说实话,我感觉我连足球都踢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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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这也可以解释什么是暴力。例如,如果球在中场,你就会跑过去撞到别人的守门员。这是暴力。虽然球到禁区时你触不到球,但你要阻止对方守门员跳起来击球。这是体育犯规标准范围内的严重犯规。你说得对,但问题是,此时球是在防守球员的脚下。这个时候,无论是中场还是底线,都已经不重要了。球在中场,如果你跑去撞门将,那当然是暴力行为。如果你打教练,这也是一种暴力行为,对吗?克雷桑也直接出红棋,后面如果故意推人就应该受到处罚并停赛。真不知道有些人还在争什么?韦世豪的追加处罚已经成为既定事实。克雷桑的比赛已经进行了多少轮了,他还能再次受到惩罚吗?就像申花对阵国安和上海上港的两场比赛一样,国安的进球和申花的进球是一模一样的。一球有效,一球无效!申花里里外外都倒霉,申花这不是冤吗?有什么用呢?赛后讨论玩玩就好,没必要太认真!

    第二条消息是:主裁误判,直接给了克雷桑红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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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意的区别。韦世豪是一个冲动的对手,克雷桑也曾冲动,但仍然可以理解为抢球;对于韦世豪来说,因为球即将出底线,韦世豪的回拨算是抢球,而踢出去则完全是泄愤。克雷桑的动作确实可以直接红。如果裁判直接出示红牌,那么之后很可能还会有追加处罚。但裁判只给了一张黄牌,随后因为第二张黄牌而改为红牌,因此没有追加处罚。正是因为裁判漏判了直接红牌,才没有追加处罚,你明白吗?按照正常标准,克雷桑直接红牌,但当时的情况是,比赛仅进行了27分钟,泰山队就在客场0-3落后。在大多数比赛中,裁判打牌都是谨慎的。当然,在开场20分钟内,两队就0-3落后。黄变红罚被认为是为了照顾客队情绪。

    你分不清外国人的犯规和韦世豪的犯规有什么区别吗?场内犯规视为踢球,场外犯规视为任意球。韦世豪的犯规类型有:贝克汉姆小动作直接把西蒙尼踢红了、C罗摸脸红了被禁赛几场、齐达内头上直接红了头退役并被禁止参加比赛,但忘记了这件事。外国人顶多就像韦世豪一样飞去对付乌兹别克斯坦。应该是直红,但附加犯规不会太重。两次犯规有着本质的不同。韦世豪在家里就像一个不听话的孩子。惩罚一定要足够,恩与权并重,否则他就会彻底毁掉。就现在的球员来说,拥有他这样的足球天赋的并不多。这需要更多的努力,而不是完全放弃。假粉丝太多了。韦世豪的犯规是邓涵文在自己位置上卡了几秒后,邓涵文踢了他的胯部造成的。如果你看重播的话,他踢的是他的胯部。克雷桑的犯规是他在被拦截后试图在高天意身后拼抢造成的。但踢某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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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这绝对是一张红牌,但和韦世豪丢球几秒后故意踢脚不同。这是显而易见的。一是有可能争球,二是没有可能。这个问题连原文都没看懂,还留在评论区。扫盲运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我没有出力,只是因为心不静而发泄愤怒。我也是前队友,丢球的时候我只是生气。我没有区分比赛和训练,但无论如何,那是没有用的。志宏加一场还算合理,但四场就太重了。 。相比之下,克雷桑的同样犯规,由于无法抢到球,而且随后的推搡行为更恶劣,理应直接被红牌罚下,并追加停赛两场。

    看来不懂规则的粉丝太多了。韦认为,无球时暴力踢球是不符合体育精神的行为,而老马在抢球时动作过多。还是在足球领域。当然,你可以有不同意见,帮韦解释一下,球没有出界,但裁判是这样判定的,所以后续判罚没有问题。这是规则。首先,韦世豪的行为值得红牌,追加处罚也在情理之中。荣浩所说的邓瀚文之前铲倒李雷的言论与本次事件无关;其次,二雷的行为比韦世豪的行为还要恶劣。二雷甚至还有一些后续行动,比如对付裁判。如果两种行为的认定标准不一致,则更容易接受韦世豪因为是惯犯而受到重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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